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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子何辜(何紹奇)
紹奇談醫(yī):附子何辜
何紹奇
有病
消渴(非
糖尿病,
尿崩癥待排除)者來診,思量再三,為擬清上、安中、溫下方,分別以
天花粉、
山藥、附子三味藥為主藥,這張?zhí)幏降牡鬃,便是張仲景《金匱要略•消渴小便不利
淋病脈證并治》篇的
栝樓瞿麥丸(栝樓根、
茯苓、山藥、附子、瞿麥);颊叩搅怂幍辏⒃饩芘。藥師說:“附子和
天花粉是反藥!”我聽了哭笑不得,過去只遇到過附子和
半夏同用遭拒配的事,當(dāng)時我就指出過,傳統(tǒng)的“十八反”中“半蔞貝蘞芨攻烏”中烏是
烏頭,烏頭與附子雖然關(guān)系密切但是卻是兩味藥,性味主治亦不相同。如
麻黃與麻
黃根一樣,一個辛溫發(fā)汗,一個涼澀止汗,能說它們是同
一味藥,只是部位不同嗎?
1997年,我曾寫過一篇題為《為十八反平反》的文章,對“十八反”提出質(zhì)疑,后來此文載在《朱良春用藥經(jīng)驗(yàn)集》(湖南科技出版社,1998年)一書中,看來有很多讀者未能看到它,我因此將其附于本文之末,一并與同道探討。
附:《為“十八反”平反》
藥有相反,其說始見于《神農(nóng)本草經(jīng)•序例》(原書早佚,現(xiàn)行本為后世從歷代本草書中所輯出者)。五代時韓保升《蜀本草》指出:“相反者十八種”,當(dāng)為“十八反”說的藍(lán)本。迨至金代,張元素《
珍珠囊補(bǔ)遺藥性賦》將“十八反”以及“十九畏”編成歌訣廣為流傳,相沿至今。千百年來,父以傳子,師以授徒,藥房見有“反藥”,則拒絕配藥。若干有“反藥”的良方被束之高閣。至于醫(yī)生因用“反藥”而負(fù)屈含冤者,古往今來,更不知凡幾!尤有甚焉,“十八反”之外,還有“株連”:筆者一次處方中半夏與附子同用,患者去市內(nèi)藥店配藥,藥工一看,面露鄙夷地說:“醫(yī)生連半夏反附子都不知道么?這應(yīng)該是常識!备阶幽烁缴
川烏者,半夏反附子,便是因母而牽連到子了,這不是“株連”、“擴(kuò)大化”是什么?
對此,我們先不妨看一看前人的論述。
處方中用反藥者,首推漢代“醫(yī)圣”張仲景,《金匱要略•痰飲篇》之
甘遂半夏湯(甘遂、半夏、
芍藥、
甘草、蜜),甘遂和甘草同用;同書《腹?jié)M寒疝宿食病篇》之赤丸(茯苓、
細(xì)辛、烏頭、半夏),烏頭與半夏同用。
唐代有“藥王”之稱的孫思邈。在其兩部《千金方》中用反藥的處方乃多達(dá)數(shù)十方,如《千金要方》卷七之風(fēng)緩湯,烏頭與半夏同用;大八風(fēng)散,烏頭與
白蘞同用;卷十茯苓丸,
大戟與甘草同用;卷十八大五飲丸既有
人參、
苦參與
藜蘆同用,又有甘遂、大戟、
芫花與甘草同用,皆其例也。
宋代官方頒布推行的《局方》,其潤體丸、
烏犀丸二方皆川烏與半夏同用。陳無擇《三因方》卷十四大豆湯,甘草與甘遂同用。許叔微《本事方》星附散、趁痛丸二方皆半夏與川烏同用。
金代李東垣散腫潰堅湯
海藻與甘草同用。
元代
朱丹溪《脈因證治》
蓮心散芫花與甘草同用。
明代吳昆《醫(yī)方考》卷一通頂散,人參、細(xì)辛與
藜蘆同用。陳實(shí)功《外科正宗》
海藻玉壺湯海藻與甘草同用(此方后來載入?yún)侵t等編《醫(yī)宗金鑒》中)。
清代余聽鴻《外證醫(yī)案匯編》輯錄名家方案,其中
瘰疬門亦有用海藻甘草者。
以上例子,不過信手拈來,漢、唐、宋、金、元、明、清皆有了,可見所謂反藥也者, “古人立方,每每有之”(余聽鴻語)。那么,前人于此持什么態(tài)度呢?一種意見是:既有成說,不如不用為好。如陶宏景說:“凡于舊方用藥,亦有相惡相反者,如仙方甘草丸,有
防己、細(xì)辛;俗方
玉石散,用栝樓、干
姜之類,服之乃不為害,或有將制者也,譬如寇賈輔漢,程周佐吳,大體既正,不得以私情為害。雖爾,不如不用尤良!(原書佚,轉(zhuǎn)引自《本草綱目》)。另一種意見是:賢者用得,昧者用不得。如虞摶說:“其為性相反者,各懷酷毒,如兩軍相敵,決不與之同隊也。雖然,外有大毒之疾,必用大毒之藥以攻之,又不可以常理論也。如古方感應(yīng)丸用
巴豆、牽牛同劑,以為攻堅積藥,
四物湯加人參、
五靈脂輩,以治血塊。丹溪治尸瘵二十四味蓮心散,以甘草、芫花同劑,而謂好處在此。是蓋賢者真知灼見方可用之,昧者固不可妄試以殺人也。夫用藥如用兵,善用者置之死地而后成,若韓信行背水陣也;不善者徒取滅亡之禍耳,可不慎哉!痹僖环N是李時珍的意見,他說:“古方多有用相惡相反者。蓋相須相使用同者,帝道也;相畏相殺同用者,王道也。(注:這里的“相畏”,是依《本經(jīng)名例》:“有毒者宜制,可用相畏相殺者”與后世“十九畏”之“畏”完全不同);相惡相反同用者,霸道也。有經(jīng)有權(quán),在用者識悟耳!彼指出:“胡冶居土治痰僻,以
十棗湯加甘草、
大黃,乃是痰在膈上,欲令通泄以拔去病根也。東垣李杲治頸下結(jié)核,海藻潰堅湯,加海藻;丹溪朱震亨治勞瘵蓮心飲,用芫花,二方皆有甘草,皆本胡居士之意也。故陶弘景言古方亦有相惡相反,并乃不為害。非妙達(dá)精微者,不能知此理!彼囊馑际钦f,用者能夠“妙達(dá)精微”,有所“識悟”,還是可以用的,不過需要特別慎重而已。以上這三種意見,應(yīng)該是有一定的代表性的。
對于十八反的問題,朱良春老先生曾多次向吾儕道及:
、傥覐膩矶际怯兴拱Y用斯藥,當(dāng)用則用,不受“十八反”、“十九畏”之類成說的約束。臨床六十年來,海藻與甘草同用治頸淋巴結(jié)核、單純性及地方性甲狀腺腫大、腫瘤;人參(
黨參)與五靈脂同用治慢性萎縮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腸潰瘍;海藻、甘遂與甘草同用治療胸水、滲出性
胸膜炎,皆效果甚佳而未見任何毒副作用。
②十八反之說,本身就有很多可商之處。如人參、苦參、
丹參、
沙參等反藜蘆,四種藥雖皆以“參”為名。而眾所周知,其功能性味主治各異,豈有一沾上“參”之名,便皆反藜蘆之理?又,海藻與
昆布性味主治皆相同,常常二者同用,為何甘草只反海藻不反昆布?
、邸笆朔础睘楹蜗喾?即其相反的道理是什么?古今皆沒有一個說法。只能說是古人的實(shí)踐經(jīng)驗(yàn),很可能是古人在實(shí)踐中把偶然當(dāng)作了必然。要說實(shí)踐經(jīng)驗(yàn),那么,前述從漢代張仲景,唐代孫思邈,宋代陳無擇、許叔微,金元李東垣、朱丹溪,明代陳實(shí)功,清代余聽鴻等記載的又是不是實(shí)踐經(jīng)驗(yàn)?
、堋笆朔础钡娜M藥中,芫花、大戟、甘遂、烏頭(川
草烏)、藜蘆皆有毒的劇藥,即芫花、大戟、甘遂不與甘草配伍,藜蘆不與諸參、辛、芍等配伍,烏頭不與半、樓、貝、蘞、芨配伍,這三組藥,都會因用量太大,或煎煮不當(dāng),或服藥量太大,或患者體弱不支,而出現(xiàn)中毒,甚至可致死亡。因此,古人“十八反”之說,很可能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做出來的錯誤判斷。
、萑绻杏凇笆朔础敝f,一方面,許多古人包括張仲景的名方都得不到運(yùn)用(當(dāng)然也有人用),勢必使許多古人的好經(jīng)驗(yàn)被廢棄不用;另一方面,中藥配伍中很可能存在真正相反的藥,即絕對不能配合使用,誤用后會有中毒、死亡危險的中藥,“十八反”反而會使人們對這些可能存在的真正相反的藥物的進(jìn)一步的認(rèn)識和探索帶來負(fù)面影響。
、拗炝即豪舷壬献詈笾赋觯骸笆朔础敝f不能成立,“十九畏”更屬無謂。對于古人的東西,應(yīng)予批評地吸收,不是凡是古人說的就一定對.古人有大量好經(jīng)驗(yàn),但限于時代條件,也有不少不可取的,如《神農(nóng)本草經(jīng)》說
丹砂(
朱砂)“可久服”,李時珍《本草綱目》說
馬錢子(
番木鱉)“無毒”等皆是,F(xiàn)在應(yīng)該是為“十八反”平反的時候了!不知醫(yī)界賢達(dá)以為然否?
劉文澄按語:我在臨床20年,人參與五靈脂同用,治療氣虛血瘀之
胃脘痛、冠心病效果顯著,沒有副作用。甘遂與甘草同用治療
懸飲(肋間飽滿)一劑痊愈,只是
嘔吐腹瀉厲害。半夏與附子同用,海藻與甘草同用都沒有出現(xiàn)險證,于病之迅速非常藥可及。因此正確認(rèn)識十八反十九畏,挽救中醫(yī)珍貴遺產(chǎn)是我們民間中醫(yī)義不容辭的責(zé)任。生川烏多數(shù)人只能外用,我就敢親自做實(shí)驗(yàn):生川烏30g(打碎)
干姜30g
生姜g150g甘草30g
黃芪30g麻黃10g放在高壓鍋內(nèi)高壓煎煮15--20分鐘后,高壓鍋?zhàn)匀粶p壓后倒出分兩次早晚口服,只要煎液沒有麻舌感覺就可放心服用。
[
Last edited by ylliu on 2006/5/16 at 22:39 ]
-----------十八反,終于知道了,^_^!
-----------這個問題被廣泛接受之日就是中醫(yī)復(fù)興之時
-----------很重要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