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報材料要求
(一)申報材料項目。
1、《參評資格審查材料》(包含的目錄見附件8,須按規(guī)定的順序裝訂成一冊,目錄須裝訂在首頁);
2、《任職資格評審材料》(包含的目錄及相關表格見附件9,須按規(guī)定的順序裝訂成一冊,目錄須裝訂在首頁);
3、《參評人員資格審查意見表》一份;
4、《專業(yè)技術人員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兩份;
5、申報臨床醫(yī)學(含中醫(yī))專業(yè)的人員報送反映本人業(yè)務水平的臨床原始病歷5份(近5年的,每年一份);申報非臨床專業(yè)的人員報送任職以來反映本人解決復雜疑難問題能力和水平的實例報告5份(需附證明實例真實性的相關原始資料)。
(二)申報人員的基本信息、申報專業(yè)、申報評審材料封面(見附件10)的填寫及論文代表作的復印等要核對無誤。凡提供的材料為復印件的,復印件上須經人事部門審核人簽名并加蓋公章才有效。申報人員和單位人事部門須簽署專業(yè)技術資格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見附件11);對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各級人事職改部門不予受理。對審查把關不嚴,導致評審工作失誤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凡因材料漏報、缺報或所報材料不符合要求(如需提供原件的提供了復印件),影響評審結果的,責任由材料報送者自負。
各單位須對申報人員的情況予以www.med126.com公示。
(三)申報材料報送時間。
各市(州)人事局和省直、廳直單位材料報送根據(jù)省職改辦統(tǒng)一安排的時間進行。
(四)申報材料的退還。
評審工作結束后,請各單位或個人根據(jù)通知,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及時領回申報材料,對逾期不來領取的材料,省衛(wèi)生廳職改辦不負責繼續(xù)保管。
四、評審(價)項目和綜合評審
(一)評審(價)項目。
對正高和副高破格申報人員的評審(價)項目有5項:理論考試、論文評審、專業(yè)技能考核(面試)、申報材料評價和申報基本信息評價;對副高申報人員的評審(價)項目有4項:理論考試、論文評審、申報材料評價和申報基本信息評價。
各評審(價)項目由各專業(yè)學科組承擔。理論考試、論文評審、面試和申報材料評價的評審(價)結果以權分表示,權分分值根據(jù)各項實際得分和權重系數(shù)計算。申報人員的各項權分之和為加權總分。對“申報基本信息評價”不以權分評價,按缺陷狀況評價。
(二)綜合評審。
綜合評審由湖南省衛(wèi)生系列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所屬的西醫(yī)、中醫(yī)、護理、藥學、預防五個專業(yè)高評委會承擔。高評委會按當年確定的評審通過率分別劃定各專業(yè)加權總分合格線,按任職資格評審原則和標準,分別對所屬專業(yè)參評人員的加權總分和申報基本信息評價情況進行綜合評審,并對其任職資格予以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