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療法應該是治療的最高境界。即不用藥物,只憑自然界的陽光、空氣、水、溫度以及語言、運動等,就可以幫助患者治療疾病,甚至是嚴重的、用藥物也無法治療的疾病。 筆者經(jīng)常想,用藥無非是在模擬自然。比如病屬于寒,身體喜夏不喜冬,治療就是在患者的身體內(nèi)加入更多的“夏”意,使之在自然界的冬夏中均可正常生存。這種情況,用“夏”藥可,不用“夏”藥而模擬出一個自然的“夏”來不更好嗎?這樣的思路,可以說比只知道用藥對癥已經(jīng)高出一些,但是還缺乏對于人體自愈潛能的足夠關(guān)注。 以下這幾則醫(yī)案卻是以寒來治寒,激發(fā)人體自愈潛能的高手所為,每次讀來都令人向往,如今再讀便有了在安全的前提下試用的愿望。 陳壽在《三國志·卷二十九·方技》載華佗醫(yī)案:“有婦人長病經(jīng)年,世謂寒熱注病者。冬十一月中,佗令坐石槽中,平旦,用寒水汲,灌,云當滿百。始七八灌,會戰(zhàn)欲死,灌者懼欲止,佗令滿數(shù)。將至八十灌,熱氣乃蒸出囂囂高二三尺。滿百灌,佗乃使燃火溫床,厚復良久,汗洽出,著粉汗燥便愈。” 張子和《儒門事親·卷六·熱形》有一案,與華佗之案如出一轍:“一婦身冷脈微,食沸熱粥飯,六月重衣,以狐帽蒙其首猶覺寒,泄注不止。常服姜、附、硫黃燥熱之劑,僅得平和,稍用寒涼,其病轉(zhuǎn)增,三年不愈。戴人診其兩手脈,皆如繩有力,一息六、七至!睹}訣》曰:六數(shù)七極熱生多。以涼布搭心,次以新汲水淋其病處,婦乃叫殺人。不由病者,令人持之,復以冷水淋其三四十桶,大戰(zhàn)汗出,昏困一二日,而向之所惡皆除。此法華元化已曾用,惜無知者。” 據(jù)說《南史》記錄了醫(yī)家徐嗣伯治療伯玉伏熱案,治法上與此類同。 可以說諸位醫(yī)家所治為“寒”癥無疑,并且是“經(jīng)年”、“三年不愈”。但寒癥久,是否有伏熱,需要一分為二地看;有或沒有,都需要蛛絲馬跡來支持。華佗案對于伏熱的證據(jù)沒有交待;張子和案則交待了“兩手脈,皆如繩有力,一息六、七至”,但是為何之前描述的是“一婦身冷脈微”呢? 清代尤在經(jīng)在《傷寒貫珠集》中指出“積陰之下必有伏陽”。 “積陰”與“伏陽”看來應該不在一個層次上。 也許“積陰”是筆者前文(理法與臨床系列第12篇)所述“三明治”病理模型的表層,“伏陽”在“三明治”的中層,陽氣怫郁而為火;治療中是該疏散火為主還是開腠理之表為主當臨證定奪。 但是張子和案里看到的“六月重衣,以狐帽蒙其首猶覺寒,泄注不止”,更可能是太陽、陽明、太陰“三明治”的三層都是寒的,于是稱為“積陰”。那“伏陽”伏在什么地方呢?厥陰嗎?身體的自愈潛能到了“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最后關(guān)頭了。如何才能激發(fā)? “冬十一月中,佗令坐石槽中,平旦,用寒水汲,灌,云當滿百”,這里面有治療意義的“寒”有三:一為“冬十一月”;二為“平旦”;三為新汲的井水。而關(guān)鍵處在“當滿百”。如果沒有滿百的運籌,則在“戰(zhàn)欲死,灌者懼欲止”、“婦乃叫殺人”的時候,便不敢“令滿數(shù)”、“不由病者,令人持之,復以冷水淋其三四十桶”。 積寒,伏熱。寒之下可以有熱,而熱不能化寒。 寒性凝滯,而熱性疏通。熱無力疏通寒,為什么?因為陽氣被怫郁,寒之表象越明顯,可能正說明陽氣被壓抑得越深、越久、越堅。 如何能使被壓抑已久的陽氣,有一個“郁極必伸”的轉(zhuǎn)機?一寒、二寒、三寒,寒而復寒,如此“置之死地”,如此“不留余地”,治療如果不是這樣反復地“冷水淋”,而是要改用方藥的話,不知能否有如此的效果,不知能否有如此的力度。 自然療法有其不可比擬的優(yōu)勢,融入醫(yī)理則會脫離左道旁門,而威力無窮。 此法可試否?筆者在三思,患者的生命安全是最重要的,能準確判斷出患者有強大的自愈潛能是前提,在無法可施、又能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會不得不試。 治療,是不斷權(quán)衡利弊的動態(tài)過程,相信有一個時機會讓我們踐行中醫(yī)先輩的“善巧方便”,讓那些神奇的治法不再是一個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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