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臟相使論至宣明五氣論臟象,經(jīng)脈別論以下論脈法。
氣味合而服之,以補(bǔ)益精氣。
新校正云:按孫思邈云:精以食氣zxtf.net.cn/wsj/,氣養(yǎng)精以榮色,形以食味,味養(yǎng)形以生力。精順五氣以為靈也,若食氣相惡,則傷精也,形受五味以成也,若食味不調(diào),則損形也。是以圣人先用食禁以存性,后制藥以防命,氣味溫補(bǔ)以存精形,此之謂氣味合而服之,以補(bǔ)精益氣也。
下焦溢為水。
黃氏作下焦為嗌為水。宋本作下焦溢為水。王冰注云:下焦為分注之所,氣窒不瀉,則溢而為水。按《說文》:溢,器滿也,嗌,咽也,為嗌與下焦不合。溢為水,猶言滿而為水也,與下文膀胱不利為癃,不約為遺溺,文義亦正相屬。此必傳寫時(shí)因上文為噦為泄,皆連疊成文,遂誤多為字,而又訛溢為嗌也。今依宋本改之。
下部天,足厥陰也。
王冰注云:謂肝脈也,在毛際外,羊矢下一寸半陷中,五里之分,臥而取之。女子取太沖,在大指本節(jié)后二寸陷中是。視黃注為詳。
渾渾革革,至如涌泉,弊弊綿綿,其去如弦絕者死。
此蓋從《甲乙經(jīng)》而正之。舊本皆作渾渾革至如涌泉,病進(jìn)而色弊,綿綿其去如弦絕,死。又如三部九候論:以通其氣,舊作以見通之,亦從《甲乙經(jīng)》而正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