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趙慧輝 侯 娜
中醫(yī)業(yè)內(nèi)人士均知“
細辛不過錢”這句古訓。2000年藥典也規(guī)定,細辛用量1克~3克,多數(shù)臨床醫(yī)生不敢超越這一規(guī)定范圍,有的甚至干脆棄細辛而不用。細辛真的這么可怕嗎?我們先來找尋一下這句古訓的源頭。
據(jù)本草文獻,“細辛不過錢”之說源于宋代陳承的《本草別說》:“細辛,若單用末,不可過半錢匕,多用即氣悶塞不通者死……”。明代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中,引述陳說:“(承曰)細辛非華陰者不得為真,若單用末,不可過一錢,多則氣悶塞不通者死”,可見,李時珍雖然是收錄陳承的,但他還是將“半錢匕”改成了“一錢”。隋唐以后,“一錢”約合現(xiàn)在的3克。至此以后,“細辛不過錢”之說逐漸成為中醫(yī)臨床用藥的一條清規(guī)。但陳承的原意是指細辛散劑(單用末)的一次用量,如果不論單用還是合用、入湯劑還是入散劑、研粉與否,而一概將細辛用量限制在一錢范圍之內(nèi),是后人的一種誤解。
盡管如此,古代醫(yī)家也有相反的觀點,如張隱庵、張錫純、陳修園等。陳修園在《神農(nóng)本草經(jīng)讀》即質疑說:“近醫(yī)多以此語忌用,而不知辛香之藥,豈能閉氣?上品無毒之藥何不可多用?”“方書之言,類此者不少,學者不善詳察,而遵信之!
早于陳承的醫(yī)圣張仲景在《
傷寒論》和《金匱要略》兩書中應用細辛的湯劑有20首,其用量多為三兩,且并未言及禁忌。雖然漢代的劑量考證未達成共識,有考證一兩約為15克的,有考證一兩約為3克的,但按少的算,根據(jù)《傷寒論講義》:“一兩折合一錢(3克)”,“三兩”折算為現(xiàn)在的計量單位,約為9克。唐代的《千金要方》所載
附子散,細辛(入湯劑)用量六兩(隋唐以后,一兩約合現(xiàn)在的30克)。宋代《和劑局方》之加減三五七散,細辛用至一斤八兩。明代《證治準繩》之滑氏補腸湯,細辛用量為三兩。今之醫(yī)家也有大量不拘古訓應用細辛,而獲取良效的例子?梢,細辛入湯劑用量不應拘泥于一錢(3克)之內(nèi)。
我們再來看一下細辛的藥用部位。宋代蘇頌在《本草圖經(jīng)》中說:細辛“其根細而其味極辛,故名之細辛,二、八月采根,陰干用!薄侗静菅芰x》亦言:其“極細直,深紫色,味極辛”,并言“細辛,用根!逼渌T多本草學著作,如《別錄》、《證類本草》、《本草綱目》、《和劑局方》、《本草求真》、《雷公炮制論》等,均認為藥材細辛,或去雙葉,或去苗蘆,均取須根入藥?梢姡毿烈蚋毼稑O辛而得名,根是細辛的極辛部位,也是入藥部位。事實上,直到50年代,細辛入藥一直用根。早在沈括的《夢溪筆淡》中就曾有大量例子說明:“藥有用根,或用莖葉雖是一物,性或不同,茍未深達其埋,未可妄用”。但是,現(xiàn)代藥材細辛的入藥部位已變?yōu)槿。?jù)現(xiàn)代研究,細辛的全草與根,揮發(fā)油的含量有顯著差異。所以古今細辛的藥材已有質的不同,如果仍照搬古代“細辛不過錢”的理論,顯然不在情理之中。
另外,細辛入湯劑,安全性要遠遠高于散劑!侗静菪戮帯酚醒裕骸凹毿粒箍缮儆,而不可多用,亦止可共用,而不能獨用。多用則氣耗而增痛,獨用則氣盡而命喪”。根據(jù)
上海中醫(yī)藥大學王智華等人的研究,細辛全草經(jīng)不同時間煎煮后,其煎液中揮發(fā)油含量隨煎煮時間增加而降低。細辛在煎煮三十分鐘后,其毒性成分
黃樟醚的含量能大大下降,不足以引起中毒。故細辛“單用末”,應遵循“細辛不過錢”之說,而入湯劑則可適當加大劑量。細辛在臨床使用中多入湯劑,所以我們不能一味受“細辛不過錢”的束縛,以致影響了細辛應有的功效。
大量的事實說明,在現(xiàn)實條件下,“細辛不過錢”之說已不再適用,它既不符合臨床實際,又束縛了醫(yī)者的手腳。不同的用藥環(huán)境就應當有不同的用藥標準。“細辛不過錢,過錢就危險”,這條界律也應當改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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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辛常用量之我見 作者:白長川,曹魏,張文輝
現(xiàn)代教材越來越“畏細辛如虎”。如<中藥學講義>第1版、第2版教材定細辛用量為2.5~ 10g,<中藥學>第4版定為5g,第5版定為3g,以至于2000年藥典規(guī)定:細辛用量為1~3g,成了地道的“不過錢”?肌凹毿敛贿^錢”之說最早源于宋代陳承<本草別說>:“細辛。若單用末。不可過半錢匕,多用即氣悶塞不通者死”。明代宋時珍在<本草綱目>中引述日:“(承日)細辛非華陰者不得為真,若單用末,不可過一錢,多則氣悶塞不通者死”,并將“半錢匕”改成“一錢”。以宋明時期度量衡來計算,“一錢”約合現(xiàn)在的3g。細辛首見于<神農(nóng)本草經(jīng)>,列為上品君藥120種內(nèi),雖未言用量,但可“久服”。繼此以降,善用細辛者,張仲景實為翹楚。觀仲景于<傷寒論>和<金匱要略>中應用細辛22處17個處方,其用量以三兩為多見。雖然對漢代劑量的考證至今仍爭論不休,有1兩約為3g、5g、15g之別,但即使按<傷寒論講義>:1兩折合1錢(3g),“三兩”折來也大約要9go 目前來說,大多醫(yī)家也都支持這種換算,郭子光在<傷寒論湯證新編>、王占璽在<張仲景藥法研究>、焦樹德在<用藥心得十講>中都采用了這樣一種折算方式。據(jù)關慶增等對243例使用
烏梅湯病案的藥量統(tǒng)計,細辛最大用量為15g,作用為溫“藏寒” ;對使用
小青龍湯治療的醫(yī)案350例資料統(tǒng)計,細辛的最大用量為40g,取其溫肺散寒、滌痰化飲;對315例使用
麻黃細辛附子湯病案的統(tǒng)計表示,細辛的最大用量為30g。以使寒邪外出、通徹表里、溫經(jīng)散寒。在這些方劑中,統(tǒng)計資料又顯示細辛的常規(guī)用量多為3~9g。
現(xiàn)代藥理表明細辛的毒性主要來源于它的揮發(fā)油,大劑量的揮發(fā)油可使動物呈興奮,繼而出現(xiàn)麻痹,隨意運動及呼吸運動逐漸減弱,反射消失,終因呼吸麻痹而死亡。這種揮發(fā)油的含量取決于細辛的劑型,如細辛散劑在4~5g時就使人產(chǎn)生胸悶惡心等不良反映;溶劑類型,如醇浸出劑的毒性明顯高于水煎劑;水煎劑時取決于細辛的煎煮時間,如細辛煎煮30min之后,其毒性成分黃樟醚的含量已不足以引起中毒反應;另外還有細辛的用藥部位。<本草綱目>言細辛因根細味極辛而得名,并指明但以根為入藥部位。但是,據(jù)<中藥大辭典>、<中藥學>第七版,現(xiàn)代細辛的入藥部位已變?yōu)槿。藥理研究表明:細辛的葉與根,揮發(fā)油含量具有顯著的差異,所以古今細辛的藥材已不可同日而語。繼續(xù)照搬“細辛不過錢”顯然不合情理。進一步對陳承的原意的理解是指單用細辛根末一次的用量,如果不論單方還是復方、入湯劑還是散劑、煎煮時間的長短等,而一味的將細辛用量限制在一錢之內(nèi)。就是對“細辛不過錢”的一種誤解。
筆者認為還有幾點值考慮:現(xiàn)代的野生細辛道地藥材少見,種植的細辛全草藥材據(jù)抽樣調查大多是“葉全而根殘”,其揮發(fā)油成份必然明顯偏低;現(xiàn)代人的營養(yǎng)、體質、壽命較古人要明顯超越,接觸各類藥物的機會也多于古代人,因此對藥物的耐受力也偏強;復方時煎煮藥物的相互作用可能使細辛的揮發(fā)油成份遭到破壞。因此,筆者于臨床中,恒用細辛1O~15g于水煎劑中(50min以上),治愈各種風濕病、
頭痛、
三叉神經(jīng)痛、咳喘、鼻炎等患者數(shù)百例,療效卓著而未見有一例出現(xiàn)不良反應的。因此,大量的事實說明,在現(xiàn)實條件下,以細辛3g入復方,實為“隔靴搔癢”,藥不能盡病而反令細辛倍受責難。所以,入水煎劑細辛的常用量當以1O~15g為宜。至于單用散劑,“細辛不過錢”仍可為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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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丁濤.中草藥不良反映及防治[M].北京:中國中醫(yī)藥出版社。199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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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梁知行 于 2008/1/1 20:40 編輯 www.med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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