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大學2017年博士招生申請考核制工作辦法
為了不斷探索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選拔機制,依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我校繼續(xù)在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中試行申請考核制,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制定本工作辦法如下:
一、招生專業(yè)、導師及計劃
1、招生專業(yè):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
2、招生導師及計劃:通過申請考核制選拔博士生的導師須為校內專職導師(詳見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
二、申請者基本條件
1、申請者必須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簡章中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志愿攻讀我校博士研究生。
2、申請者為2017年全日制優(yōu)秀應屆碩士畢業(yè)生(須在2017年9月前獲得碩士學位證書和畢業(yè)證書)或者于2015年9月1日以后獲得碩士畢業(yè)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往屆生。
注:以境外碩士學歷學位身份申請者須于現場確認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帶有申請者獲碩士學歷及學位表述的認證材料。
3、申請者報考類別為非定向就業(yè),即入學前須將全部人事檔案、組織關系等轉入我校。
4、碩士所學專業(yè)應與申請博士專業(yè)相關。
三、報名方式
報名分為兩個必須的步驟,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
1、網上報名:
申請者于11月25日前,自行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bsbm/)如實填報相關信息,逾期不予補報?荚嚪绞竭x擇“申請考核制”。
2、現場確認:
申請者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于11月29日到東北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進行信息確認,并提交以下報名材料:
(1)《東北大學博士生招生申請考核制考核表》(格式詳見下載專區(qū))一份;
(2)《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中文版)(具體獲取方式詳見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3)本科和碩士階段的課程學習成績單(須授課單位蓋章)、外語等級證書或成績單、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復印件;
(4)已發(fā)表或錄用的學術論文復印件;
(5)可以體現本人學術、科研水平與能力的相關材料;
(6)《報考東北大學2017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報考登記表》(格式詳見下載專區(qū))一份;
(7)由具有正高級職稱專家親筆填寫且簽字并加蓋個人印章或所在單位印章的推薦書兩份(格式詳見下載專區(qū))醫(yī)學全.在.線.提供. zxtf.net.cn。
申請材料(6)、(7)須使用B5紙打印單獨提供,其他申請材料須按照A4紙打印或復印并按順序裝訂成冊。申請材料必須確保真實、準確,一旦發(fā)現作假,將取消考生的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和申請學位資格。
四、資格審核
導師通過審核申請者提交的材料,結合面試等形式對申請者進行初審,給出導師審核意見。學校組織相關人員依據申請者提交的材料對考生的學歷、學籍情況進行基本的資格審查。學院結合申請者提交的材料、學科特點及培養(yǎng)相關需要,對考生的專業(yè)背景、研究方向等進行復審,確定進入綜合考核環(huán)節(jié)的人選,并報研究生院。
五、考核內容
1、外語水平考核
外語筆試考核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申請者,可以免參加外語筆試考核。
英語:(1)六級≥425
(2)專業(yè)英語四級/八級≥60
(3)雅思≥6或托!80/550或GRE≥260/1300
(4)在英語為母語的國家留學一年以上(須提供留學證明和成績單)
小語種:僅限我校2017年招生專業(yè)目錄中公布的語種。須提供國家級語言考試(中國舉辦或該語言國舉辦)的通過證書或合格成績單。
外語各種成績證明五年內有效(以2016年9月計算)。若申請人提供的外語成績證明超出五年有效期的,或不符合免考的可以參加我校統(tǒng)一組織的外語考試(考試時間暫定為2016年11月30日下午),并需達到規(guī)定的成績要求。
外語聽說能力及專業(yè)外語考核在綜合考核環(huán)節(jié)“綜合素質”部分進行。
2、綜合考核
綜合考核由專業(yè)基礎知識、科研能力和綜合素質三部分組成,每部分滿分為100分,各部分成績均在60分以上的考生為合格考生,不合格考生不得錄取。
考核可以采取筆試、實驗、面試和撰寫科研報告等方式進行,具體方式由各學院(學科)依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各學院應在一級或二級學科內成立由5名及以上教授組成的專家組負責對考生進行全面考核。各部分考核過程應嚴格進行記錄,面試應全程錄音,所有材料應妥善留存。
綜合考核的具體要求及實施辦法由各學院制定,于11月20日前報送研究生院,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公布并實施。
六、錄取工作
導師與專家組根據合格考生的考核結果及導師指標情況提出擬錄取意見,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審核醫(yī)學全.在.線.提供. zxtf.net.cn,并將12月20日前將擬錄取名單報送研究生院,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復核批準,批準合格后進行公示。
七、監(jiān)督機制
各學院應按照確保招生質量、尊重導師招生自主權和排除非學術因素干擾的基本原則,結合自身學科特點,制定具體細則,報研究生院備案,并于學院網站公布。學校紀檢(監(jiān)察)處與研究生院聯合成立監(jiān)查組,對考核工作進行監(jiān)督。同時研究生院設立招生違規(guī)舉報電話(02483687556)及郵箱(neuyzb@mail.neu.edu.cn)。
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