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學2017年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全國統(tǒng)考報名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jù)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7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tǒng)一考試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7〕1號),現(xiàn)就2017年同等學力全國統(tǒng)考報名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2017年5月21日(星期日)
外國語水平考試時間:9:00-11:30
學科綜合水平考試時間:14:30-17:30
二、報名條件
已獲得學士學位,并在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14年3月底以前獲得學士學位者);或雖無學士學位但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者;或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獲得者。
三、報名工作
(一)2017年同等學力全國統(tǒng)考的報名、考務工作全部通過“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管理工作信息平臺”(以下簡稱“信息平臺”)進行醫(yī)學全.在.線.提供. zxtf.net.cn。報名參加2017年同等學力全國統(tǒng)考的考生,必須是已通過我校資格審查,進行了指紋信息采集、現(xiàn)場確認并繳納了課程學習費的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以下簡稱“申請人”)。
(二)申請人 須在3月1日至3月25日期間通過信息平臺申請當年參加考試的語種、學科及考試地點,并在3 月1 日至4 月7 日期間,通過信息平臺在線繳納報名考試費。
(三) 我校將在3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對考生信息進行審核,核對考生的資格、報考語種、學科及考試地點等信息,發(fā)現(xiàn)不符或有弄虛作假的將及時糾正或取消申請資格。在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tǒng)一考試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試資格的考生,在考試資格取消期限內不得報考。
(四)根據(jù)《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調整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評估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00〕545號)的有關規(guī)定,同等學力全國統(tǒng)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報名考試費。2017年同等學力全國統(tǒng)考報名考試費全部通過信息平臺以網上支付的形式繳納,通過學位授予單位資格審核的申請人方可通過信息平臺繳納報名考試費,網上繳費截止日期為2017年4月7日,未成功支付報名考試費的申請人,本次報名無效。
特此通知
南昌大學研究生院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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