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技工學校教師申報講師資格需要發(fā)表幾篇論文?
論文、著作條件
取得助理講師或二級實習指導教師任職資格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公開出版本專業(yè)學術著作1部(獨立完成2萬字以上);
(二)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上發(fā)表本專業(yè)學術論文或教育教學研究性論文2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1篇)-論.文.客.服.QQ80018565。
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是指經新聞出版部門批準,在我國境內出版的具有ISSN刊號和CN刊號的正式學術期刊,不含內刊、增刊、特刊、專刊、論文集。國內核心學術期刊范圍包括北京大學圖書館編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和南京大學編制的《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及SCI、EI、SSCI索引期刊(以論文發(fā)表時間為準)。《新華文摘》全文轉載論文、在《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科技日報》、《經濟日報》理論版上發(fā)表的本專業(yè)理論文章(2000字以上)視同為核心學術期刊論文;著作指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批準出版的著作、教材,不含論文集、習題集等。
詳細信息:河北省技工學校教師系列講師、一級實習指導教師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
更多河北省教師職務資格論文發(fā)表及評審條件相關信息推薦:
醫(yī)學全在線-期刊頻道(zxtf.net.cn/qikan/)第一時間整理發(fā)布全國各地教師系列職務資格職稱評審公告、評審結果、論文評審條件等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