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 | 注射用硫酸核糖霉素 |
曾用名 | |
英文名 | RIBOSTAMYCIN SULFATE FOR INJECTION |
拼音名 | ZHUSHEYONG LIUSUAN HETANGMEISU |
藥品類別 | 氨基糖甙類 |
性狀 | 本品為白色或類白色粉末。 |
藥理毒理 | 硫酸核糖霉素是一種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咕V與卡那
霉素相似,但抗菌作用較弱。本品對大腸埃希菌、克雷伯菌
屬、變形桿菌屬等腸桿菌科細菌有較好抗菌活性,對部分葡
萄球菌屬(甲氧西林敏感株)、淋病奈瑟菌、腦膜炎奈瑟菌亦
有較好作用,對結(jié)核分枝桿菌和鏈球菌屬有微弱作用,對銅
綠假單胞菌和厭氧菌無作用。細菌對本品和卡那霉素有交叉
耐藥性。
本品主要與細菌核糖體30S亞單位結(jié)合,抑制細菌合成
蛋白質(zhì)。本品毒性較卡那霉素低。 |
藥代動力學 | 正常人肌內(nèi)注射0.5g后血藥峰濃度(Cmax)于0.5小時
到達,平均為25mg/L,8小時后血中僅有微量。給藥后12
小時內(nèi)尿中排出85%~90%。本品在體內(nèi)不代謝,蛋白結(jié)合
率低,血消除半衰期(t1/2β)約2~3小時。本品可進入各種組
織、羊水、眼房水及乳汁中,肌注后臍靜脈中藥物濃度約為
母血藥物濃度的一半。本品不易進入腦脊液中。 |
適應癥 | 本品適用于敏感腸桿菌科細菌如大腸埃希菌、克雷伯菌
屬、變形桿菌屬、志賀菌屬等引起的各種嚴重感染,如肺炎、
敗血癥、膽道感染等。通常多與廣譜半合成青霉素類、頭孢
菌素類或其他抗菌藥物聯(lián)合應用。 |
用法用量 | 使用前每瓶含量為0.2g、0.5g、1g的本品分別加入滅
菌注射用水或生理鹽水2ml、3ml、4ml,完全溶解后作肌內(nèi)
注射。成人一日1~2g,分2次肌內(nèi)注射;兒童按體重每日
20~40mg/kg,分2次肌內(nèi)注射。 |
不良反應 | 本品的毒性較卡那霉素輕,但劑量亦應比后者稍大。實
驗動物中本品對豚鼠的聽力及耳蝸病理損害比卡那霉素和
慶大霉素低。
1.少見皮疹、麻木、耳鳴、頭痛、惡心、嘔吐、腹瀉
等。
2.偶見聽力減輕、眩暈、維生素K或維生素B缺乏、
血尿素氮及血氨基轉(zhuǎn)移酶(ALT及AST)增高等。
3.曾有2例休克報道。 |
禁忌癥 | 對本品或氨基糖苷類藥物有過敏史者禁用。
注意事項】
1.對一種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如鏈霉素、慶大霉素、阿
米卡星等過敏的患者,可能對本品也過敏。
2.在用藥過程中應注意進行下列檢查:
(1)尿常規(guī)和腎功能,以防止出現(xiàn)嚴重腎毒性反應。
(2)聽力檢查或聽電圖測定,尤其高頻聽力測定,這對
老年人尤為重要。
3.下列情況應慎用本品:
(1)失水、可使血藥濃度增高,產(chǎn)生毒性反應的可能性
增加。
(2)第8對腦神經(jīng)損害,因本品可導致聽神經(jīng)和前庭功
能損害。
(3)重癥肌無力或帕金森病,因本品可引起神經(jīng)肌肉阻
滯作用,導致骨骼肌軟弱。
(4)腎功能損害者,因本品可引起腎毒性。
4.氨基糖苷類與β內(nèi)酰胺類(頭孢菌素類與青霉素類)
混合時可導致相互失活。本品與上述抗生素合用時必須分瓶
注射。本品亦不宜與其他藥物同瓶注射。
5.本品僅供肌內(nèi)注射,通常療程不宜超過14天。
6.腎功能不全者應根據(jù)肌酐清除率調(diào)整劑量,肌酐清
除率可直接測定或從患者血肌酐值按下式計算:成年男性肌酐清除率=(140-年齡)×標準體重(kg)/(72×患者血肌酐濃度(mg/dl))或(140-年齡)×標準體重(kg)/(50×患者血肌酐濃度(μmol/L)),成年女性肌酐清除率=(140-年齡)×標準體重(kg)×0.85/(72×患者血肌酐濃度(mg/dl))或(140-年齡)×標準體重(kg)×0.85/(50×患者血肌酐濃度(μmol/L)) |
注意事項 | |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 在孕婦用藥中本品屬D類,即對人類有危害,但用藥后
可能利大于弊。本品可穿過胎盤進入胎兒組織,有引起胎兒
聽力損害的可能。故妊娠期婦女使用本品前必須充分權(quán)衡利
弊。本品在乳汁中分泌量少,但哺乳期婦女用藥期間仍宜暫
停哺乳。 |
兒童用藥 | 本品在早產(chǎn)兒及新生兒中的安全性尚未明確,故早產(chǎn)兒
及新生兒不宜應用,本品在兒科中應慎用, |
老年患者用藥 | 老年患者應用本品后易引起各種毒性反應。因老年人腎
功能有一定程度生理性減退,即使其腎功能的測定值在正常
范圍內(nèi),仍應采用較小治療量。 |
藥物相互作用 | 1.本品與其他氨基糖苷類合用或先后局部或全身應用,
可增加耳毒性、腎毒性及神經(jīng)肌肉阻滯作用。
2.本品與神經(jīng)肌肉阻斷藥合用,可能加重神經(jīng)肌肉阻
滯作用,導致肌肉軟弱、呼吸抑制等。本品與卷曲霉素、順
鉑、依他尼酸、呋塞米或萬古霉素(或去甲萬古霉素)等合用,
或先后連續(xù)局部或全身應用,可能增加耳毒性與腎毒性。
3.本品與頭孢噻吩或頭孢唑林局部或全身聯(lián)合應用,
可能增加腎毒性。
4.本品與多粘菌素類注射劑合用,或先后連續(xù)局部或
全身應用,可增加腎毒性和神經(jīng)肌肉阻滯作用。
4.其他腎毒性藥物及耳毒性藥物均不宜與本品合用或
先后應用,以免加重腎毒性或耳毒性。 |
藥物過量 | 由于缺少特異性拮抗劑,如過量或引起毒性反應時主要
用對癥療法和支持療法,同時補充大量水分。血液透析或腹
膜透析有助于從血中清除本品。 |
貯藏 | 密閉,在干燥處保存。 |
包裝 | |
有效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