㈤ 市級職稱外語等級考試:
市級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只設英語(不分綜合、理工、衛(wèi)生)、日語、俄語三個語種的D級。市級職稱外語等級考試統(tǒng)一使用全國職稱外語英語(綜合類)、日語、俄語教材。
市級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專業(yè)代碼英語為21,日語為26www.med126.com,俄語為27,級別代碼D級為4。
四、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類別、專業(yè)代碼;級別、級別代碼表
類 別 |
專業(yè)代碼 |
級別 |
級別代碼 |
專 業(yè) |
專業(yè)代碼 |
級別 |
級別代碼 |
英語綜合 |
01 |
A |
1 |
俄語 |
06 |
A |
1 |
B |
2 |
B |
2 | ||||
C |
3 |
C |
3 | ||||
英語理工 |
02 |
A |
1 |
德語 |
07 |
A |
1 |
B |
2 |
B |
2 | ||||
C |
3 |
C |
3 | ||||
英語衛(wèi)生 |
03 |
A |
1 |
法語 |
08 |
A |
1 |
B |
2 |
B |
2 | ||||
C |
3 |
C |
3 | ||||
日語 |
05 |
A |
1 |
西班牙語 |
09 |
A |
1 |
B |
2 |
B |
2 | ||||
C |
3 |
C |
3 |
重慶市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專業(yè)、專業(yè)代碼;級別、級別代碼表
專 業(yè) |
專業(yè)代碼 |
級別 |
級別代碼 |
專 業(yè) |
專業(yè)代碼 |
級別 |
級別代碼 |
英語 |
21 |
D |
4 |
日語 |
26 |
D |
4 |
俄語 |
27 |
D |
4 |
|
|
|
|
五、報名要求
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職稱外語及市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網上報名。應試人員須登陸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hrss.gov.cn)點擊主頁上“報名及準考證打印”進入報名系統(tǒng)或直接進入報名系統(tǒng)(wsbm.cqhrss.gov.cn/webregister)。
㈠ 提交報考信息。應試人員可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tǒng),提交報考信息。報名時,應試人員須仔細閱讀報考文件及報名系統(tǒng)中相關幫助文檔,如實、準確無誤的填寫報考人員個人信息,認真準確選擇參加考試的級別和語種及考試合格后“考生領證區(qū)縣”等各項內容(應試人員通過審核后不能再修改報考信息),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應試人員報名考試、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號)。
㈡ 初審報考資格?荚嚬芾聿块T根據應試人員在網絡上填報的個人資料(姓名、性別、有效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學歷、畢業(yè)時間、聯系電話、考生領證區(qū)縣、報考專業(yè)、級別、語種及照片),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咨詢電話:86868821、86868811、86868815。應試人員在報名過程中如遇計算機網絡技術操作問題請電話咨詢:86868838、86868837。
㈢ 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應試人員請于填報報名信息2個工作日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如因填報信息錯誤可及時進行修改,重新接受資格初審。
㈣ 網上繳費。應試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www.med126.com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2010年12月6日─31日)進行網上繳費,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職稱外語考試報名考務費收費標準為每人54元;重慶市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報名考務費收費標準為每人50元。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應試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參考。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系統(tǒng)中提示的文件“網上支付說明”規(guī)定進行。
㈤ 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繳費成功的應試人員請于2011年3月20日至26日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hrss.gov.cn)報名系統(tǒng)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在考試當天應試人員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考,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打印本人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應試人員自負。
㈥ 考生成績查詢及合格成績通知單的辦理?荚嚱Y束后二個月左右考生可登陸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hrss.gov.cn)“查詢成績”欄目查詢考試成績,成績合格人員點擊“人事考試”欄目,查看《職稱職業(yè)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辦.證時間表》中的辦.證時間,在考前網上報名時所選“考生領證區(qū)縣”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管理部門領取合格成績通知單。
㈦ 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辦理證書(并取得相應證書)的,或讓他人冒名頂替以及其他嚴重違紀違規(guī)參加考試的應試人員,根據《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3號)有關規(guī)定,由發(fā)證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或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2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的處理;對其中涉及職業(yè)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該項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