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氣,也稱四性,即寒熱溫涼四種藥性,它反映藥物在影響人體陰陽盛衰,寒熱變化方面的作用性質,是說明藥物作用性質的重要概念之一。
二、四氣的確定
■藥性寒熱溫涼,是從藥物作用于機體所發(fā)生的反應概括出來的,是與所治疾病的寒熱性質相對應的。
■故藥性的確定是以用藥反應為依據,病證寒熱為基準。
■能夠減輕或消除熱證的藥物,一般屬于寒性或涼性,如黃芩,板藍根對于發(fā)熱口渴、咽痛等熱證有清熱解毒作用,表明這兩種藥物具有寒性。
■能夠減輕或消除寒證的藥物,一般屬于溫性或熱性,如附子、干姜對于腹中冷痛、四肢厥冷、脈沉無力等寒證具有溫中散寒作用,表明這兩種藥物具有熱性。 www.med126.com
三、四氣的作用(所示效用)
■1.寒涼藥具有清熱、瀉火、涼血、解毒等作用;
■2.溫熱藥具有溫里散寒、補火助陽、溫經通絡、回陽救逆等作用。
四、具體表述與陰陽屬性
■溫熱屬陽,寒涼屬陰。
■溫次于熱,涼次于寒,即在共同性質中又有程度上的差異。
■對于有些藥物,通常還標以大熱、大寒、微溫、微寒等予以區(qū)別,這是對中藥四氣程度不同的進一步區(qū)分。
■還有一些平性藥,寒熱偏性不明顯,實際上也有偏溫偏涼的不同,稱其性平是相對而言的,仍未超出四性的范圍。
■故四性從本質而言,實際上是寒熱二性。
五、四氣的意義
1.據病證的寒熱選擇相應藥物,治熱病投寒藥,治寒病投熱藥。如治氣分高熱,投性寒的石膏、知母;治亡陽欲脫,投性熱的附子、干姜等。
2.據病證寒熱程度的差別選擇相應藥物。如治亡陽欲脫,選大熱之附子,而治一般中寒腹痛,投溫性之煨姜;反之,則于治療不利,甚則損傷人體。
3.寒熱錯雜者,則寒熱并用,至于孰多孰少,據情而定。
4.對于真寒假熱或真熱假寒者,則又當分別治以熱藥或寒藥,必要時加用藥性相反的反佐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