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的抗結核化學治療方法如下:
1.化療藥物
。1)異煙肼(INH):具有強殺菌作用、價格低廉、副反應少、可口服等特點,是治療肺結核病的基本藥物之一。INH是肼化的異煙酸,能抑制結核菌葉酸合成。
(2)利福平(RFP):對胞內和胞外代謝旺盛和偶爾繁殖的結核菌均有殺菌作用。
它屬于利福霉素的半合成衍生物,通過抑制RNA聚合酶,阻止RNA合成發(fā)揮殺菌活性。RFP主要在肝臟代謝,膽汁排泄。僅有30%通過腎臟排泄,腎功能損害一般不需減量。RFP能穿透干酪樣病灶和進入巨噬細胞內。在正常情況下不通過血腦屏障,而腦膜炎癥可加其滲透能力。
。3)吡嗪酰胺(PZA):類似于INH的煙酸衍生物,但與INH之間無交叉耐藥性。PZA能殺滅巨噬細胞內,尤其酸性環(huán)境中的結核菌,已成為結核病短程化療中不可缺少的主要藥物。胃腸道吸收好,全身各部位均可到達,包括中樞神經系統。醫(yī)學全在.線zxtf.net.cn
。4)鏈霉素(SM):通過抑制蛋白質合成來殺滅結核菌。目前僅用于懷疑INH初始耐藥者。其他氨基糖苷類如阿米卡星(AMK)、卡那霉素(KM)也有一定抗結核作用,但不用作一線藥物。
。5)乙胺丁醇(EMB):通過抑制結核菌RNA合成發(fā)揮抗菌作用,與其他抗結核藥物無交叉耐藥性,且產生耐藥性較為緩慢。
。6)對氨基水楊酸(PAS):對結核菌抑菌作用較弱,僅作為輔助抗結核治療藥物?赡芡ㄟ^與對氨苯甲酸競爭影響葉酸合成,或干擾結核菌生長素合成,使之喪失攝取鐵的作用而達到抑菌作用。本藥需新鮮配制和避光靜滴。腎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2.短程化療的理論基礎和基本原則
現代化療的目標不僅是殺菌和防止耐藥性產生,而且在于最終滅菌,防止和杜絕復發(fā)。這些原則概括為早期、聯合、規(guī)則、適量、全程,其中以聯合和規(guī)則用藥最為重要。
3.標準化治療方案
。1)初治:肺結核(包括肺外結核)必須采用標準化治療方案。對于新病例其方案分兩個階段,即2個月強化(初始)期和4-6個月的鞏固期。強化期通常聯合3-4個殺菌藥,約在2周之內傳染性病人經治療轉為非傳染性,癥狀得以改善。鞏固期藥物減少,但仍需滅菌藥,以清除殘余菌并防止復發(fā)。
WHO推薦的化療方案是:初治標準化療方案:2HRZ/4HR(異煙肼、利福平、吡嗪酰胺2個月強化期/異煙肼、利福平4個月鞏固期,以下類推。)
衍生方案:
1)全程督導化療:
①2HRZ/4HR(下角阿拉伯數字表示每周服藥次數,后同);②2HRZE/4H2R2;③2E3H3R3Z3/4H3R3;④2S3H3R3Z3/4H3R3。
2)用于高初始耐藥地區(qū)方案:①2EHRZ/4HR;②2SHRZ/4HR。
(2)復治: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復治:①初治失敗的患者;②規(guī)則用藥滿療程后痰菌又轉陽的患者;③不規(guī)則化療超過1個月的患者;④慢性排菌患者。由于可能已經產生獲得性耐藥,復治是一個困難的問題,推薦強化期5藥和鞏固期3藥的方案,希望強化期能夠至少有2個仍然有效的藥物,療程亦需適當延長。
(3)MDR-TB的治療:MDR-TB是被WHO認定的全球結核病疫情回升的第3個主要原因。
治療有賴于通過藥敏測定篩選敏感藥物。疑有多耐藥而無藥敏試驗條件時可以分析用藥史進行估計。強化期選用4-5種藥物,其中至少包括3種從未使用過的藥物或仍然敏感的藥物如PZA、KM、CPM、1321Th、PAS(靜脈)、FQs,推薦的藥物尚有CS、氯苯酚嗪(clofazimine)等。
強化期治療至少3個月。鞏固期減至2-3種藥物,至少應用18-2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