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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醫(yī)藥大學200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辦法 | |||||
作者:佚名 文章來源:醫(yī)學全在線 更新時間:2006-10-3 23:52:26 | |||||
根據(jù)教育部教學[2006]4號文件《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精神,經(jīng)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成都中醫(yī)藥大學200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辦法如下: 1、所有擬錄取考生均應通過復試后方能錄取。 2、每位參加復試的考生,初試成績必須達到“200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合格分數(shù)線” 3、采取差額復試的辦法,全校差額比例原則上按1:1.2。 4、復試對象:統(tǒng)考、單考初試合格考生。 5、復試內容包括專業(yè)課筆試、專業(yè)綜合面試、實踐能力考核、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6、復試成績總分為200分,其中專業(yè)課筆試為100分;面試為100分(面試提問占50分,臨床或實驗技能占30分,外語聽力和口語占20分)。專業(yè)課筆試成績低于60分或面試成績低于60分,均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7、同等學力考生除必須參加上述復試內容外,還須參加2門本科階段該專業(yè)主干課程的加試(筆試),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和復試考試科目相同,加試每科時間為2小時,總分100分,其中任何一門加試科目成績低于60分者,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8、復試按第一志愿學科進行,筆試科目以我校2006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上公布的科目為準。 9、錄取時按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X0.6+復試成績X0.4)高低排序錄取。 10、考生復試須攜帶畢業(yè)證原件(應屆生除外)、準考證、身份證、免冠1寸照片1張。 11、復試時間安排在4月15日到4月18日。(14日下午到相關學院報到,15日上午筆試) 12、未按時參加復試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13、復試通知書于3月29日發(fā)出。 資料提供:醫(yī)學全在線 zxtf.net.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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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錄入:凌云 責任編輯:凌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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