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源調劑
(一)堅持“統(tǒng)籌兼顧、合理調節(jié)、積極引導、以人為本”的原則。我校生源充足的專業(yè)不接收報考外單位考生調劑。合格生源不足的學科,優(yōu)先從一志愿報考我校相關學科的合格生源中調劑。
(二)合格生源不足且校內無法滿足調劑的,可以從報考外單位的合格生源中調劑。調劑考生應為全日制本科考生,須由本人提出申請,報考第一志愿單位同意,學校審核合格后方可參加復試。
(三)符合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類考生復試條件的考生可申請調劑至我校,并按相同標準進行復試。
(四)所有調劑考生(包括校外調劑考生和校內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調劑。未通過該系統(tǒng)調劑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五)報考學術型研究生的考生與報考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的考生之間的調劑按照教育部的統(tǒng)一要求進行。
四、錄取
(一)錄取原則
1.錄取工作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保證質量,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同時,兼顧各學科的培養(yǎng)計劃和招生需要。
2.考生政治思想合格、身心健康,復試成績合格方可錄取。
3.按考生在本專業(yè)核算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名順序進行錄取。同時參考:政審結果、英語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復試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醫(yī)學全.在.線.提供. zxtf.net.cn。
(二)總成績核算方式
總成績(百分制)=初試成績/500分×100×45%+復試成績/400分×100×55%。各復試學科均按該方式核算考生總成績。
(三)總成績排名方式
1.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均按其在本專業(yè)核算的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名。
2.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計劃考生,復試成績單獨排名,根據(jù)初試、復試成績確定錄取順序。
(四)其他方面要求
1.總成績核算不足60分者,不予錄取。
2.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按百分制,不足60分)不予錄取。
五、工作制度
(一)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加強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jiān)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guī)事件。
(二)實行監(jiān)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紀律檢查委員會、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督查小組,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jiān)督。
(三)實行信息公示制度。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復試結果等信息及時公布。復試工作結束后,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初審通過后,在學校網(wǎng)站、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上公布10個工作日,如無異議上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批。
(四)實行復議制度。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jiān)督渠道的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醫(yī)學全.在.線.提供. zxtf.net.cn。
(五)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不得參加與復試及錄取有關的工作。對有違反規(guī)定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將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六、其他事項
(一)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我校參加復試的考生按棄權處理。
(二)對復試合格的調劑考生,我校第一時間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的調劑系統(tǒng)中將考生狀態(tài)設為擬錄取,考生必須在24小時之內接受擬錄取,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三)復試合格的定向(委托)培養(yǎng)研究生須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后,方有資格進入錄取工作程序。
濰坊醫(yī)學院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