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報考志愿
(1)考生只能填報學校的一個學科(類別)、專業(yè)(領域)。
(2)可兼報計劃內(nèi)全日制研究生或計劃外全日制研究生。
七、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復試兩個階段。
(一)初試科目:報考碩士生的須應試一門外國語及報考專業(yè)指定的兩門業(yè)務課,按我校招生專業(yè)目錄上要求(報考會計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須應試外國語及綜合能力,外國語滿分100分,綜合能力滿分200分),均為筆試。初試外國語滿分為100分,兩門業(yè)務課滿分各為150分。筆試各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
(二)初試時間、地點:
1.初試時間:
2015年4月11日-12日,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醫(yī).學.全.在.線zxtf.net.cn,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荚嚂r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安排在4月12日9:00-15:00進行。
2.初試地點: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
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
澳 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藝術類專業(yè)的考試由招生單位自行安排。
八、復試、錄取、入學
1.復試時間、地點
復試時間:2015年6月5日前。
復試地點:華中科技大學
2.錄取
根據(jù)考生的報名資料、考試成績、導師意見及體檢結(jié)果綜合評核后,確定錄取名單。錄取通知書于6月中下旬寄發(fā)考生本人。
3.入學
新生于2015年9月中旬前報到入學,具體時間見“錄取通知書”。新生報到時,由學校進行身體復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九、學位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guī)定者,可獲相應的學位證書。
十、獎學金及學費
1.接受港澳臺地區(qū)研究生申請有關獎學金。港澳臺研究生在學期間與內(nèi)地(祖國大陸)研究生一樣可參加本招生單位優(yōu)秀獎學金的評選。相關政策請咨詢校港澳臺華僑學生辦公室。
2.學費: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住宿費:學校為同學們提供普通學生公寓,四人一間。住宿費:1200元/年/人
4.醫(yī)療費:
港澳臺大學生按照屬地原則,自愿參加高等教育機構(gòu)所在地城鎮(zhèn)居民基本醫(yī)療保險,按照與所在高等教育機構(gòu)內(nèi)地(大陸)大學生同等標準繳費醫(yī).學.全.在.線網(wǎng)站zxtf.net.cn,并享受同等的基本醫(yī)療保險待遇。
十一、聯(lián)系方式
1.聯(lián)系地址:中國 武漢 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430074
聯(lián)系電話:0086-027-87541746(研招辦)
圖文傳真:0086-027-87541509(研招辦)
WWW網(wǎng)址:http://gs.hust.edu.cn(研究生院)
E-mail:zhaoban@mail.hust.edu.cn
2.華中科技大學港澳臺華僑學生辦公室
聯(lián)系電話:0086-027-87557546
圖文傳真:0086-027-87547833
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的服務宗旨是“一切為了考生”。歡迎來函來電垂詢。衷心感謝社會各界和廣大考生對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關注、理解和支持!熱忱歡迎廣大有志青年踴躍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