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學位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guī)定者,可獲博士學位證書。
十一、聯(lián)繫方式
1. 博士生招生的報名、考試、成績、錄取等資訊可在我校招生辦公室和考試中心的網(wǎng)頁查詢。我校將及時在網(wǎng)上公佈最新招生考試資訊。
2. 我校招生辦公室負責港澳臺博士生的招生錄取工作醫(yī).學 全在.線提供zxtf.net.cn,考試中心負責港澳臺博士生的考務工作。
3. 招生辦公室和考試中心聯(lián)繫方式如下:
招生辦公室:
電話:+86-592-2188888 2187199;傳真:+86-592-2180256。
Email:zs@xmu.edu.cn
考試中心:
電話:+86-592-2184166;傳真:+86-592-2184117。
十二、 本簡章由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