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3年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工作即將開始,復試及錄取工作隨之展開。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和我校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政策的改革要求,為做好復試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選拔人才,現對復試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廈門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制度改革
為了更加科學地選拔優(yōu)秀人才,進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養(yǎng)質量,我校2013年在理工科類學院的國家一級重點學科和和國家二級重點學科所屬的一級學科試行博士招生“申請-考核制”選拔方式。試點學科如下:化學化工學院-化學;海洋與地球學院-海洋科學;環(huán)境與生態(tài)學院-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物理與機電學院-物理學;數學科學學院-數學;生命科學學院-生物學。
對于其它學院,我校繼續(xù)實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制度改革。在入學考試階段,初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質,復試全面考察考生的專業(yè)素質,包括專業(yè)知識、科研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和實踐操作能力等。在錄取階段,提高復試在總成績中所占權重醫(yī)學全在線,搜集整,理zxtf.net.cn,擴大院系在博士選拔中的自主權,公平公正地選拔出具有科研能力和創(chuàng)新潛質的高層次人才。同時,改革導師招生培養(yǎng)模式,考生在報考階段不需要確定導師,被錄取后由導師組負責指導培養(yǎng)。
基于今年我校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制度的作出較大改革的背景:實行“申請-考核制”招考選拔方式的院系,具體復試工作辦法參見《廈門大學2013年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指導意見》。對于實行普通招考入學考試的院系,初試僅考察考生基本素質,復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yè)知識,同時將復試在總成績中的權重提高到60%。因此,各院系應制定更為詳細、規(guī)范和科學的復試工作細則。
二、復試工作的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堅持選拔具有創(chuàng)新能力及潛力、具有特殊學術專長及潛力的人才,將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已獲得的學術成果作為選拔的重要依據;在復試過程中,切實做到以人為本,尊重考生,服務考生。
三、組織管理
成立學校和學院兩級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研究生復試和錄取的各項工作。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長、各系分管研究生教育的主任、學院黨委(總支)負責紀檢工作的領導組成。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長任組長醫(yī),學全,在線.搜集.整理zxtf.net.cn。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若干復試考核小組的組織和復試的審核工作。每個復試考核小組應由3名及以上本專業(yè)的具有正高以上職稱或具有博士生導師資格的教師擔任。參加考核的教師應以高度的責任心和公正公平的態(tài)度來完成復試工作。
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應制定本單位的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同時,應加強對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教師和行政人員的培訓與管理,要對參與人員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要強化參與工作教師的公平意識、責任意識、業(yè)務意識和保密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