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擬錄取考生都必須參加復試。
九、調檔審查
由學院(系)黨委(總支)負責對擬錄取考生進行調檔和政審。要重點加強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現(xiàn),經政審合格者,方可錄。晃凑{檔審查或審查不合格者,不得錄取。
十、時間安排
4月25日,召開博士生錄取工作會議;
4月30日前,學院(系)提交個別破格復試申請報告;
5月5-13日,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5月5-13日,考生體檢,詳見校醫(yī)院網上通知;
5月22日前,學院(系)完成復試工作、考生材料審核工作并上報擬錄取名單;
5月22-29日,定向、委培考生簽訂協(xié)議書,各學院(系)調檔政審;
6月底,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各學院(系)應按本通知要求做好博士生招生錄取工作。遇特殊情況,務必及時與研究生招生處聯(lián)系(電話:87952663)。各單位及有關招生人員應堅持原則,秉公辦事,遵紀守法,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維護招生工作的嚴肅性,確保博士生招生錄取工作的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