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學200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辦法
經四川大學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四川大學200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辦法如下:
1. 所有擬錄取考生均應通過復試后方能錄。
2. 四川大學2008年碩士研究生初試分數線是按學科門類的1:1.2差額復試辦法劃定的。個別學科出現(xiàn)大于1:1.2的上線考生,校內各招生單位可在符合學校初試合格分數線的基礎上,根據本單位分配的招生規(guī)模和上線生源的實際情況,確定本單位各學科(專業(yè))的復試分數線。
3.復試對象:包括統(tǒng)考、聯(lián)考及單考初試合格考生。
4. 往年保留入學資格今年擬返校就讀的,請于4月15日前向研招辦提交申請。
5.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yè)課筆試、專業(yè)綜合面試、外語口語測試以及學科組認為還需考查考核的內容。部分操作性強的專業(yè),其筆試部分可改為實驗測試或現(xiàn)場演示。具體專業(yè)科目請向報考學院咨詢。
6. 復試成績總分為200分,其中筆試部分占100分,面試占60分,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占40分,筆試、面試和外語聽說能力成績之和為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應不低于120分,否則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醫(yī)學.全在線www.med126.com
7. 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期間除必須參加上述復試內容外,還須參加2門本科階段該專業(yè)主干課程的加試(筆試),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和復試考試科目相同,加試每科時間為3小時、總分100分,其中任何一門加試科目成績低于60分,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8. 研究生考試總成績原則上按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之比為5:5進行加權計算后得到錄取總成績進行排隊錄取。
9. 復試期間還將進行體檢及政審,審查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10. 復試時間安排在3月22日到4月10日,具體時間及辦法請參看報考學院的網站。
11. 考生復試時須攜帶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軍官證等)、畢業(yè)證書(應屆生應帶學生證)和本科成績單,同等學力考生還應帶有關證明材料。
四川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0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