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本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修訂工作,進一步完善本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體系,我委從即日起向社會公開征集2016年度本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F(xiàn)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立項依據(jù)
立項建議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要求,對本市地方特色食品、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可以制定本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二、立項建議要求
。ㄒ)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提出立項建議。建議承擔標準起草的應當為科研機構、教育機構、學術團體或行業(yè)協(xié)會。鼓勵相關單位聯(lián)合提出立項建議。
。ǘ)建議立項的標準應當有充分的研究數(shù)據(jù)和結論,提交立項建議的同時應當提供支持立項建議的工作基礎和條件、相關科學文獻、專家論證意見。
。ㄈ)建議承擔標準起草的工作單位應當具有標準制定、修訂的工作經(jīng)驗和科研設備,能支持標準起草人工作,確保其按時完成標準起草工作。
。ㄋ)標準起草工作的負責人應當熟悉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法規(guī),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學風嚴謹,責任心強。
(五)申請的立項建議不應與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農(nóng)業(yè)部等相關部委正在開展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項目重復。
三、報送時限與程序
請于2016年4月22日前同時報送立項建議的電子版和書面材料。我委委托上海市衛(wèi)生計生委監(jiān)督所(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進行資料收集,并對符合條件的立項建議組織專家論證。
(一)電子文檔報送。按照《上海市2016年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書》(見附件)填寫,與支持性材料一并發(fā)送至電子郵箱tianchenxi@hs.sh。cn。
。ǘ)紙質文件報送。將所填寫的《上海市2016年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書》及相關支持性材料加蓋本單位公章,郵寄至上海市衛(wèi)生計生委監(jiān)督所。
聯(lián)系人:田晨曦
電 話:33976197
地 址:常熟路280號(郵編:200031)
傳 真:33976446
附件:上海市2016年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書
上海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