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名 | 斑蝥(《本經》)、龍尾(同上)、螌蝥蟲(《拾遺》)、龍蠔(音刺)。斑蠔。 |
釋名 | 時珍曰:斑言其色,蝥刺言其毒,如矛刺也。亦作螌蝥,俗訛為斑蝥,又訛斑蠔為斑尾也。《吳普本草》又名斑菌,曰腃發(fā),曰晏青。 |
產地 | 《別錄》曰:斑蝥生河東川谷。吳普曰:生河內川谷,亦生水石。保升曰:斑蝥所在有之, |
生境 | |
性味 | 辛,寒,有毒。 普曰:神農:辛。岐伯:咸。扁鵲:甘,有大毒。 |
歸經 | |
藥物形態(tài) | 七、八月大豆葉上甲蟲也。長五、六分,黃黑斑紋,烏腹尖喙。斑蝥背上一畫黃,一畫黑,嘴尖處有一小赤點,在豆葉上食汁;弘景曰:此一蟲五變,主療皆相似。二、三月在芫花上,即呼為芫青;四、五月在王不留行草上,即呼為王不留行蟲;六七月在葛花上,即呼為葛上亭長;八、九月在豆花上,即呼為斑蝥;九月、十月復還地蟄,即呼為地膽,此是偽地膽耳。為療猶同也。其斑蝥大如巴豆,甲上有黃黑斑點;芫青,青黑色;亭長,身黑頭赤。 |
品種考證 | |
養(yǎng)殖栽培 | |
采收 | 八月取,陰干。就葉上采取,陰干用。 |
加工 | |
鑒別 | |
貯藏 | |
炮制 | 斆曰:凡斑蝥、芫青、亭長、地膽修事,并用糯米、小麻子相拌炒,至米黃黑色取出,去頭、足、兩翅,以血余裹,懸東墻角上一夜,至明用之,則毒去也。 大明曰:入藥須去翅、足,糯米炒熟,不可生用,即吐瀉人。 時珍曰:一法用麩炒過,醋煮用之也。 |
質量鑒定 | |
主治 | 寒熱,鬼疰蠱毒,鼠瘺,惡瘡疽,蝕死肌,破石癃(《本經》)。血積,傷人肌。治疥癬,墮胎(《別錄》)。治瘰疬,通利水道(甄權)。療淋疾,敷惡瘡瘺爛(《日華》)。治疝瘕,解疔毒、猘犬毒、沙虱毒、蠱毒、輕粉毒(時珍)。 |
功用 | |
用法 | |
用量 | |
毒副作用 | |
臨證應用 | 故其入藥亦專主走下竅,直至精溺之處,蝕下敗物,痛不可當。葛氏云:凡用斑蝥,取其利小便,引藥行氣,以毒攻毒是矣。 楊登甫云:瘰疬之毒,莫不有根,大抵以斑蝥、地膽為主。制度如法,能使其根從小便中出,或如粉片,或如血塊,或如爛肉,皆其驗也。但毒之行,小便必澀痛不可當,以木通、滑石、燈心輩導之。 |
配伍應用 | 馬刀為之使, |
配伍禁忌 | 惡膚青、甘草、豆花。 |
妊娠禁忌 | 宗奭曰:妊娠人不可服之,為潰人肉。 |
食忌 | |
使用注意 | |
附方 | |
醫(yī)案 | |
藥用機理 | |
全文 | 斑蝥 (《本經》下品) 【校正】陳藏器:螌蝥蟲系重出,今并為一。 【釋名】斑蝥(《本經》)、龍尾(同上)、螌蝥蟲(《拾遺》)、龍蠔(音刺)。斑蠔。 時珍曰:斑言其色,蝥刺言其毒,如矛刺也。亦作螌蝥,俗訛為斑蝥,又訛斑蠔為斑尾也。《吳普本草》又名斑菌,曰腃發(fā),曰晏青。 【集解】《別錄》曰:斑蝥生河東川谷。八月取,陰干。 吳普曰:生河內川谷,亦生水石。 保升曰:斑蝥所在有之,七、八月大豆葉上甲蟲也。長五、六分,黃黑斑紋,烏腹尖喙。就葉上采取,陰干用。 弘景曰:此一蟲五變,主療皆相似。二、三月在芫花上,即呼為芫青;四、五月在王不留行草上,即呼為王不留行蟲;六七月在葛花上,即呼為葛上亭長;八、九月在豆花上,即呼為斑蝥;九月、十月復還地蟄,即呼為地膽,此是偽地膽耳。為療猶同也。其斑蝥大如巴豆,甲上有黃黑斑點;芫青,青黑色;亭長,身黑頭赤。 斆曰:芫青、斑蝥、亭長、赤頭四件,樣各不同,所居、所食、所效亦不同。芫青嘴尖,背上有一畫黃,在芫花上食汁;斑蝥背上一畫黃,一畫黑,嘴尖處有一小赤點,在豆葉上食汁;亭長形黃黑,在葛葉上食汁;赤頭身黑,額上有大紅一點也。 頌曰:四蟲皆是一類,但隨時變耳。《深師方》云:四月、五月、六月為葛上亭長,七月為斑蝥,九月、十月為地膽。今醫(yī)家知用芫青、斑蝥,而地膽、亭長少使,故不得詳也。 恭曰:本草、古今諸方,并無王不留行蟲。若陶氏所言,則四蟲專在一處。今地膽出豳州,芫青出寧州,亭長出雍州,斑蝥所在皆有。四蟲出四處,可一歲周游四州乎?芫青、斑蝥,形段相似,亭長、地膽,狀貌大殊。且豳州地膽三月至十月采自草菜上,非地中取,陶蓋浪言爾。 時珍曰:按:《本經》、《別錄》,四蟲采取時月,正與陶說相合。《深師方》用亭長,所注亦同。自是一類,隨其所居、所出之時而命名爾。蘇恭強辟,陶說亦自欠明。按:《太平御覽》引《神農本草經》云:春食芫花為芫青,夏食葛花為亭長,秋食豆花為斑蝥,冬入地中為地膽(黑頭赤尾)。其說甚明,而唐、宋校正者反失收取,更致紛紜,何哉?陶氏之王不留行蟲,雷氏之赤頭,方藥未有用者。要皆此類,固可理推。余見地膽。 【修治】斆曰:凡斑蝥、芫青、亭長、地膽修事,并用糯米、小麻子相拌炒,至米黃黑色取出,去頭、足、兩翅,以血余裹,懸東墻角上一夜,至明用之,則毒去也。 大明曰:入藥須去翅、足,糯米炒熟,不可生用,即吐瀉人。 時珍曰:一法用麩炒過,醋煮用之也。 【氣味】辛,寒,有毒。 普曰:神農:辛。岐伯:咸。扁鵲:甘,有大毒。馬刀為之使,畏巴豆、丹參、空青。惡膚青、甘草、豆花。 時珍曰:斑蝥、芫青、亭長、地膽之毒,靛汁、黃連、黑豆、蔥、茶,皆能解之。 【主治】寒熱,鬼疰蠱毒,鼠瘺,惡瘡疽,蝕死肌,破石癃(《本經》)。血積,傷人肌。治疥癬,墮胎(《別錄》)。治瘰疬,通利水道(甄權)。療淋疾,敷惡瘡瘺爛(《日華》)。治疝瘕,解疔毒、猘犬毒、沙虱毒、蠱毒、輕粉毒(時珍)。 【發(fā)明】宗奭曰:妊娠人不可服之,為潰人肉。治淋方多用,極苦人,須斟酌之。 時珍曰:斑蝥,人獲得之,尾后惡氣射出,臭不可聞。故其入藥亦專主走下竅,直至精溺之處,蝕下敗物,痛不可當。葛氏云:凡用斑蝥,取其利小便,引藥行氣,以毒攻毒是矣。 楊登甫云:瘰疬之毒,莫不有根,大抵以斑蝥、地膽為主。制度如法,能使其根從小便中出,或如粉片,或如血塊,或如爛肉,皆其驗也。但毒之行,小便必澀痛不可當,以木通、滑石、燈心輩導之。又葛洪《肘后方》云:《席辯刺史傳》云:凡中蠱毒,用斑蝥蟲四枚,去翅、足炙熟,桃皮五月初五日采取。去黑皮陰干,大戟去骨,各為末。如斑蝥一分,二味各用二分,合和棗核大,以米清飲服之,必吐出蠱。一服不瘥,十日更服。此蠱洪州最多,有老嫗解療之,一人獲縑二十匹,秘方不傳。后有子孫犯法,黃華公若于則時為都督,因而得之也。 【附方】舊六,新九。 內消瘰疬,不拘大人小兒:《經驗方》:用斑蝥一兩(去翅、足),以粟一升同炒,米焦去米不用,入干薄荷四兩為末,烏雞子清丸如綠豆大?招呐D茶下一丸,加至五丸,卻每日減一丸,減至一丸后,每日五丸,以消為度!稄V利》:治瘰疬經久不瘥。用斑蝥一枚,去翅、足,微炙,以漿水一盞,空腹吞之。用蜜水亦可。重者不過七枚瘥也。 瘺瘡有蟲:八月中多取斑蝥,以苦酒浸半日,曬干。每用五個,(銅器炒熟為末),巴豆一粒,黃犬背上毛二七根(炒研),朱砂五分。同和苦酒頓服,其蟲當盡出也。 癰疽拔膿,癰疽不破,或破而腫硬無膿:斑蝥為末,以蒜搗膏,和水一豆許,貼之。少頃膿出,即去藥。(《直指》) 疔腫拔根:斑蝥一枚捻破,以針劃瘡上,作米字形樣,封之,即出根也。(《外臺》) 血疝便毒:不拘已成、未成,隨即消散。斑蝥三個(去翅、足,炒),滑石三錢,同研,分作三服?招陌诇,日一服,毒從小便出。如痛,以車前、木通、澤瀉、豬苓煎飲,名破毒飲,甚效。(東垣方) 積年癬瘡:《外臺》:用斑蝥半兩,微炒為末,蜜調敷之!队李悺罚河冒唑邆,醋浸,露一夜,搽之。 面上大風,面上有紫未消:用干斑蝥末,以生油調敷。約半日,脹起。以軟帛拭去藥,以棘針挑破,近下令水出干。不得剝其瘡皮,及不可以藥近口、眼。若是尖子,即勿用此,別用膽礬末合藥以治之。(《圣濟總錄》) 疣痣黑子:斑蝥三個,人言少許。以糯米五錢,炒黃,去米,入蒜一個,搗爛點之。 瘋狗咬傷:《衛(wèi)生易簡方》云:此乃九死一生之病。急用斑蝥七枚,以糯米炒黃,去米為末。酒一盞,煎半盞?招臏胤,取下小肉狗三、四十枚為盡。如數少,數日再服。七次無狗形,永不再發(fā)也,累試累驗!夺t(yī)方大成》:用大斑蝥三七枚,去頭、翅、足,用糯米一勺,略炒過,去斑蝥。別以七枚如前炒,色變,復去之。別以七枚如前,至青煙為度,去蝥,只以米為粉。用冷水入清油少許,空心調服。須臾再進一服,以小便利下毒物為度。如不利,再進。利后肚疼,急用冷水調青靛服之,以解其毒,否則有傷。黃連水亦可解之。但不宜服一切熱物也。 中沙虱毒:斑蝥二枚:一枚末服;一枚燒至煙盡,研末,敷瘡中,立瘥。(《肘后》) 塞耳治聾:斑蝥(炒)二枚,生巴豆(去皮、心)二枚,杵丸棗核大。綿裹塞之。(《圣惠方》) 妊娠胎死:斑蝥一枚,燒研水服,即下。(《廣利方》) |
語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