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 1024 |
總例數(shù) | 128例 |
性別例數(shù) | 男77例,女61例 |
治療組例數(shù) | 68例 |
對照組例數(shù) | 60例 |
年齡區(qū)間 | 治療組:38~65歲;對照組:37~65歲 |
平均年齡 | 治療組:55.2歲;對照組:55.6歲 |
疾病 | 心絞痛 |
并發(fā)癥 | |
藥品通用名稱 | 復方丹參滴丸 |
藥品商品名稱 | |
藥品英文名稱 | |
劑型 | 滴丸 |
規(guī)格 | |
批準文號 | |
生產廠家 | |
分類 | 中藥 |
用藥目的 | 治療 |
用法用量 | 治療組用復方丹參滴丸治療,每次lO粒,每日3次,連用4周為1個療程。對照組用消心痛片,每次10mg,每日3次,口服,連用4周為1個療程。 |
聯(lián)合用藥 | |
療效評價標準 | 參照1979年中西醫(yī)結合治療冠心病心絞痛及心律失常座談會《冠心病心絞痛及心電圖療效標準》、《中藥新藥臨床指導原則》擬定。心絞痛癥狀療效評定標準:顯效;癥狀消失或基本消失。有效:疼痛發(fā)作次數(shù)、程度及持續(xù)時間有明顯減輕。無效:癥狀基本與治療前相同。心電圖療效評定標準:顯效:心電圖恢復至“大致正常”或達到正常。有效:ST段在治療后回升O.05mV以上,但未達到正常水平,主要導聯(lián)倒置T波變淺(達25%以上)或T波由平坦變直立,房室或室內傳導阻滯改善。無效:心電圖基本與治療前相同。 |
治療效果及臨床指征比較 |
心絞痛癥狀療效觀察見表l。
注:2組間總有效率比較,無顯著性差異(P>0.05)。心電圖療效觀察見表2。 |
本研究報道不良反應 | 對照組發(fā)熱、頭痛、頭脹5例,面紅灼熱2例,頭暈3例 |
其他報道不良反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