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 1990 |
總例數 | 52例 |
性別例數 | 男28例,女24例 |
治療組例數 | |
對照組例數 | |
年齡區(qū)間 | 6O~82歲 |
平均年齡 | 62.12±10.66歲 |
疾病 | 老年不穩(wěn)定型心絞痛 |
并發(fā)癥 | |
藥品通用名稱 | 燈盞細辛注射液 |
藥品商品名稱 | |
藥品英文名稱 | |
劑型 | 注射液 |
規(guī)格 | |
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Z53021569;國藥準字Z53021620 |
生產廠家 | 云南生物谷燈盞花藥業(yè)有限公司 |
分類 | 中藥 |
用藥目的 | 治療 |
用法用量 | 全部病例在原有抗心絞痛藥物不變的情況下,加用燈盞細辛注射液30mL加0.9%NS250mL,靜脈滴注,每天1次,連用l4天。用藥期間如心絞痛癥狀明顯,舌下含服硝酸甘油緩解。 |
聯合用藥 | |
療效評價標準 | 參照《中藥新藥臨床研究指導原則》131中有關心絞痛的療效標準擬定。顯效:同等勞累程度下引起心絞痛或心絞痛次數及硝酸甘油用量減少80%以上。有效:心絞痛發(fā)作次數及硝酸甘油用量減少50%~79%。無效:癥狀基本同治療前。 |
治療效果及臨床指征比較 |
治療前后各項指標變化比較見表1。HR、SBP、DMP治療前后比較,差異均無顯著性意義(P>0.05);但心絞痛發(fā)作次數、心絞痛總持續(xù)時間、硝酸甘油用量、NST、CO、LVEF治療前后比較,差異均有非常顯著性意義(P<0.01);CI、ΣST治療前后比較,差異均有顯著性意義(P<0.05)。
|
本研究報道不良反應 | |
其他報道不良反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