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應該使用影響因子評價個人工作質量?
全球150多位知名科學家和75個科學團體日前聯合反對使用影響因子——雜志被引用頻率的衡量標準——評價個人工作質量。他們表示研究人員的工作能夠通過其論文內容來判斷,無論這些論文刊登在哪里。
上世紀50年代,期刊影響因子首次被開發(fā)出來,這個由湯姆森路透公司計算出的數據用來幫助圖書館決定訂購哪種期刊。但是,目前影響因子被廣泛用于評價研究機構和個人的績效。這種衡量標準“變成一種困擾,扭曲了管理、報道和資助研究的方式”。美國細胞生物學學會(ASCB)召集的一些科學家在一份新聞稿中提到。在印度和中國尤為如此,他們指出,研究人員認為應當試著將自己的論文發(fā)表在影響因子高的刊物上。
是否應該使用影響因子評價個人工作質量?“問題是影響因子是有缺陷的。”科學家們指出,例如,它無法從評論中辨別出初步研究;它會被一些高引用率論文所影響;它會阻止期刊發(fā)表諸如生態(tài)學等應用率相對較低學科的論文。
在一份于去年12月在ASCB年會上起草并于今年5月16日在線發(fā)布的名為《研究評價舊金山宣言》(DORA)的文件中,科學家寫道:“科研產出被精確測量和明智評估勢在必行!彼麄兲峤坏18封推薦信督促研究團體在資金、招聘以及項目決策中淘汰期刊影響因子。
簽署方包括《科學》雜志總編輯Bruce Alberts,美國科學促進會,許多其他的編輯、期刊和社團,以及美國霍華德·休斯醫(yī)學研究所和英國維康信托基金會等。
“我認為這是一場起義。我們不愿意再受它的支配。”ASCB執(zhí)行會長Stefano Bertuzzi說。他還補充道,科學家并非批評湯姆森路透公司,“我們沒有對它進行任何攻擊”。相反,問題歸咎于研究團體“濫用了影響因子”。Bertuzzi還表示,其學會意識到他們無法一夕之間改變現狀,“我認為這是談判的開始”,已經有了改變的跡象。
例如,美國國立癌癥研究所所長Harold Varmus正在計劃進行一個小規(guī)模試驗:他將要求研究人員在提交其經費申請書時附上描繪自己最重要工作而非簡單羅列發(fā)表論文的資料。Varmus最近表示,他希望研究人員摒棄那種必須在“某些有高名望的期刊”上發(fā)表論文的觀念。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也有相似的舉動。該基金會也改變了指導方針,開始強調數據集等“產品”,而非僅僅重視論文醫(yī).學全.在.線網站zxtf.net.cn。(張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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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因子是目前國際上通行的期刊評價指標,即某期刊前兩年發(fā)表的論文在統計當年的被引用總次數除以該期刊在前兩年內發(fā)表的論文總數。一般來說,影響因子越大,期刊的學術影響力也越大。
這一評價指標由美國科學信息研究所創(chuàng)始人Eugene Garfield在上世紀下半葉創(chuàng)立。1975年,《期刊引證報道》開始每年提供上一年度世界范圍期刊的引用數據,給出該數據庫收錄的每種期刊的影響因子。1998年,Garfield在《科學家》雜志中敘述了影響因子的產生過程,并說明其最初提出影響因子的目的是為《現刊目次》評估和挑選期刊。
實際上,影響因子并非一個最客觀的評價期刊影響力的標準。對于一些綜合類或較大的研究領域而言,因為研究領域較廣所以引用率也比較高,例如生物和化學類的期刊,這類期刊通常比較容易有較高的影響力。影響因子雖然可在一定程度上表征其學術質量的優(yōu)劣,但影響因子與學術質量間并非呈線性正比關系,也不能單憑影響因子斷言期刊或文章優(yōu)劣。影響因子并不具有對學術質量進行精確定量評價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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