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錄取方法
1、錄取成績按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加權進行名次排序擇優(yōu)錄取。錄取成績=初試成績55%+復試成績45%;
2、復試方案由各研究所確定,復試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3、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不予錄取。
六、生源調劑
1、符合藥學院復試分數(shù)線要求的考生,科碩和專碩之間允許院內調劑。
2、達到浙江大學醫(yī)學門類復試分數(shù)線,且符合調進專業(yè)復試要求的考生,允許校內調劑,但必須自行聯(lián)系調劑并參加接收學院復試醫(yī)學全.在.線.提供. zxtf.net.cn。(須持接收學院研究生科簽字同意的調劑表格到我科辦理調劑手續(xù))。其他考生需在教育部公布國家復試分數(shù)線后,自行聯(lián)系參加調劑單位參加復試,然后按浙江大學研究生招生處網(wǎng)頁的通知申請辦理調劑手續(xù)。
七、資格審查
復試時必須提交的材料:
1、藥學院碩士考生復試志愿表和已體檢證明;
2、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軍官證)復印件、準考證、畢業(yè)證書(非應屆)/完整注冊后的學生證(應屆生)、學歷認證報告(網(wǎng)上未通過者);
3、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紅章);
4、研究成果(發(fā)表論文、科研成果、獲獎情況等證明材料);
八、工作日程
3月6日(周一)前:公布《藥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公布復試分數(shù)線和名單,確認復試考生;
3月7日(周二)前:公布復試方案;
3月13日(周一):上午10:00在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qū)藥學院大樓254會議室集中介紹復試志愿填報,10:30—12:00到藥學院大樓241室研究生科確認復試志愿;抽血及體檢:13:30-16:00,在紫金港校區(qū)醫(yī)院,具體要求見附件:《校醫(yī)院關于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體檢的通知》。
3月14日(周二):各研究所復試(具體見復試方案);
3月15日(周三):研究生科(藥學院大樓241室)公布復試結果,復試通過考生憑復試志愿表辦理擬錄取手續(xù);
3月20日(周一)前:網(wǎng)上正式公示擬錄取名單;開始調檔政審。
浙江大學藥學院
2017.3.6